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公共租賃門靜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規定:“六、對(duì)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動得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十、本公告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